112年11月台北場-企業諮商專業督導培訓課程招生簡章

112年11月台北場-企業諮商專業督導培訓課程招生簡章

壹、課程介紹

  應國內勞工益形嚴重的自殺、憂鬱、焦慮、恐慌、創傷、失眠等心理健康惡化問題,國內企業、學校、醫院、社福、政府等單位開始提供企業諮商(WorkplaceCounselling)或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AssistanceProgram,以下簡稱EAP)服務,協助員工解決工作、生活與身健康問題。勞動部更於102年7月3日正式公告職業安全衛生法,其中第六條第二項第二、三、四款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納入雇主責任,以及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應雇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以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106年11月13日修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開始將心理師納入事業單位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之一,並明定經醫護人員評估勞工有心理疾病預防需求者,得僱用或特約心理師提供臨場服務,以及從事勞工健康服務心理師應接受52小時「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與相關人員專業訓練課程」訓練合格;以及於109年6月完成臨場勞工健康服務參考手冊,明定勞工健康服務心理師職責包括:(1)參與協助勞工健康服務計畫擬定、規劃、推動與執行,(2)協助辨識、評估、分析工作者心理健康危害因子,(3)依風險評估結果提出心理健康保護策略之建議,(4)對於心理健康異常及高壓力之勞工提供勞工心理健康諮詢、關懷、面談與醫療轉介之協助,(5)協助推動員工協助方案,(6)追蹤勞工心理健康改善情形及確認策略執行績效,(7)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及實施,(8)辦理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9)定期報告勞工健康服務執行現況與績效並提出改善建議措施,以協助國內事業單位做好心理職業病或職業災害之預防安全衛生措施。

  上,不論從企業諮商、EAP或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專業來看,心理疾病預防在國內職場身心健康促進角色愈來愈重要,也有愈來愈多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以及護理人員、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生、社會工作師與其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且依其專門職業法律規定執行心理師法所定業務者,從原有醫療院所或學校社區投入企業職場心理健康促進工作,並且需要更多的企業諮商、EAP與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知識技能以及專業督導訓練。唯國內心理疾病預防知識技能與專業督導訓練過往大多以醫療院所或學校社區領域為主,在企業職場領域則付之闕如;而且企業諮商與醫療院所心理治療或學校社區心理諮商知識技能與專業督導訓練不盡相同,企業諮商除了必須具備諮商態度外,還需瞭解企業語言管理思維,才能在個人心理議題處理同時兼顧環境相關工作或管理等心理健康危害因子評估及風險性問題解決,做好企業職場心理健康促進工作。此外,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以及護理人員、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生、社會工作師與其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且依其專門職業法律規定執行心理師法所定業務者在從事企業諮商、EAP與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時,不論是擔任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師員工心理健康諮詢師角色,不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律規定進行企業諮商、EAP與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所需知識技能訓練面向不盡相同,例如醫師員工精神疾病鑑定、護理人員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心理師員工心理健康諮詢、職能治療師員工心理健康復健、社會工作師員工心理社會適應等不同面向的知識技能訓練,因此,心理師、護理人員、職能治療師(生)、社會工作師與其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進行企業諮商、EAP與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也都需要接受不同面向跨專業整合式的專業督導訓練,以培養各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進行企業諮商、EAP與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不論是擔任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師或員工心理健康諮詢師所需之專業督導人才,進而協助不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進行企業諮商、EAP與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能夠有足夠專業妥適應對國內企業職場各種複雜的職場暴力職場人際衝突異常工作負荷過勞心理職業病暨職業災害防治以及高風險暨高關懷員工處遇等問題挑戰。

  以,中華民國職場心理健康促進專業人員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除了與宇聯心理健康志業群所屬機構包括宇聯心理治療所暨宇聯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合作開辦「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師&諮詢師專業訓練認定課程」、「職場心理健康促進→員工心理素質提升→組織人力資本強化專業訓練系列課程」、「職場舒壓課程」、「職場教練課程」滿足不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進行企業諮商、EAP與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所需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師員工心理健康諮詢師知識技能訓練外,並在110年10月20日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職授字第1100205340號函規定認可辦理「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與相關人員專業訓練課程」,成為國內第一個心理類別勞工健康服務課程專業訓練機構,陸續完成北、中、南區150餘位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以及護理人員訓練取得52小時「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與相關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得以從事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此外,本協會更預計在112年特聘國內少數企業諮商、EAP與勞工身心健康臨場服務學者專家擔任講師開辦「企業諮商專業督導培訓課程」滿足不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進行企業諮商、EAP與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所需員工心理健康管理師或員工心理健康諮詢師專業督導訓練,內容包括:(1)企業諮商概論暨督導核心能力內涵、(2)企業諮商督導實務技巧訓練、(3)企業諮商督導倫理議題探討、(4)企業諮商督導危機處理訓練、(5)企業諮商個別暨團體督導實務與演練、(6)企業諮商與員工協助方案關聯性暨督導專業訓練、(7)企業諮商與職醫勞工健康服務關聯性暨督導專業訓練、(8)企業諮商與職護勞工健康服務關聯性暨督導專業訓練、(9)企業諮商與心理勞工健康服務關聯性暨督導專業訓練、(10)企業諮商與肌肉骨骼勞工健康服務關聯性暨督導專業訓練,合計40小時;以及結合國內企業諮商、EAP與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各領域學者專家開始研議企業諮商專業倫理規範,期待透過企業諮商專業督導制度建立以及專業倫理規範訂定,引領國內更多心理專業人員投入企業職場心理健康促進工作,進而提升國內不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進行職場心理健康促進工作所需企業諮商、EAP與勞工心理健康臨場服務不同面向知識技能以及專業督導訓練品質,共同建構更為正向健康企業職場環境。

貳、課程表

 

參、師資簡介

 

肆、報名事項

(一) 開課日期:

  112年11月12日(星期日)、112年11月19日(星期日)、112年11月26日(星期日)、112年12月3日(星期日)、112年12月10日(星期日)08:50~17:50。

(二) 開課對象

  1.執業兩年(含)以上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

  2.執業兩年(含)以上護理人員、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生、社會工作師或其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且依其專門職業法律規定執行心理師法所定業務者。

(三) 開課人數:

  至少20人(含)以上,正式開課前一週會以電子信箱行前通知學員上課訊息;報名人數少於20人者,本協會保留開課與否權利,如未開課,也會以電子信箱通知學員逕行辦理退費全額退還學員已繳納學費,退費作業將於課程確定未能開班上課後一週內進行完畢。

(四) 開課地點:

  南華高中教室(台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58號,台北捷運公館站4號出口步行約10分鐘)。

(五) 報名方式:

  請連結報名網址:https://reurl.cc/rLnVLN 填妥相關資料完畢後並於三天內繳費始正式完成報名程序,報名程序完成後三天內本協會將透過電子信箱主動回函確認,如未收到任何通知請再來電說明。報名時請務必詳實填寫姓名、服務單位或就讀學校、部門職稱、聯絡電話、電子信箱、聯絡地址,並請註明銀行或郵局匯款帳號末五碼,以及附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執業兩年(含)以上證明文件影本電子檔案透過連結報名網址:https://reurl.cc/rLnVLN上傳提報本協會審查。另本協會保留課程時間、地點、內容與講師異動之權利。

(六) 報名費用:

  1.「企業諮商專業督導培訓課程」每人報名費用為10,000元,三人(含)以上團報每人報名費用為9,000元。

  2.三人(含)以上團報,請學員在報名時填入團報學員姓名。

(七) 繳費方式:

  報名費用請以ATM、臨櫃或網銀轉帳方式匯入台北富邦銀行(銀行代碼:012)帳號306120018193帳戶(戶名:中華民國職場心理健康促進專業人員協會葉韋杰),並請備註姓名以利核對金額。

(八) 開立收據:

  服務單位派訓開立課程費用收據請提供機構完整名稱及統一編號,如未提供將開立個人收據,開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收據並請妥善保存,申請補發需酌收工本手續費100元。收據於上課期間現場發給學員,收據日期為開課第一天。

(九) 注意事項:

  1.課程會申請護理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社會工作師之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唯申請核可權利在相關權責公會或學會,本公司不保證核可與否。

  2.學員受訓完成課程簽到與簽退手續者將由本協會核發「職場心理健康促進→員工心理素質提升→組織人力資本強化專業訓練系列課程」結業證書。若預期請假或缺課者,建議不要報名本課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3.學員上課需親自簽到與簽退,不得冒名頂替上課。本公司將製備參加受訓紀錄,並派員監督學員每日上、下午時段親自於各課程上課前與下課後之簽到及簽退狀況是否確實,同時採不定時點名,點名不到以缺課論。

  4.學員上課遲到指第一堂課程上課後15分鐘內未到,學員上課早退指最後一堂課程結束前15分鐘提早離席,凡遲到或早退者恕不受理簽到與簽退作業。

  5.學員完成報名繳費程序後因故無法上課,課程開課前取消報名申請退費者,本協會在扣除500元行政作業手續費用後將通知學員逕行辦理退費;課程開課後取消報名申請退費者視同放棄上課權利,本協會不再接受課程退費或補課申請。

  6.本協會課程開課前因外部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天災、疫情等未能開班上課須與學員協商申請課程延期或全額退還學員已繳納學費,若學員同意申請課程延期,則本協會必須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三個月內儘速恢復上課,若學員同意全額退還已繳納學費,則本協會必須全額退還學員已繳納學費。如遇外部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天災、疫情等,能否開班上課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相關規定為主。退費作業將於課程確定未能開班上課後一週內進行完畢。

  7.本協會配合環保減碳節能推動請自備環保杯具不再提供紙杯、僅提供課程講義PDF電子檔案不再另行印製紙本,另外上課場地清潔要求不提供餐點。若無法配合者,建議不要報名本課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8.關於學員個人資料之取得與使用,本協會悉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閱讀完以上報名事項若仍有疑問,歡迎上班時間9:00~21:00來電(02)29867890或E-mail至本協會電子信箱:pwmhpa@gmail.com詢問。本協會企業諮商專業督導培訓課程著作權登錄證書智登字第109200138號。

聯絡方式

(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職場心理健康促進專業人員協會

(二) 協辦單位:宇聯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三) 聯絡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景化街21號1樓

(四) 承辦人員:賴小姐

(五) 聯絡電話:(02)29867890#24

(六) 電子信箱:world.wide.union.psychotherapy@gmail.com

(七) 網址:pwmhpa.com(主辦單位)、wwupsy.com(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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