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紹:職業醫學屬於臨床醫學與預防醫學之間的整合專科,民國90年經衛生署公告職業醫學專科醫師甄審原則而成為國內第25個醫學專科。職業醫學專科醫師或稱職醫、廠醫主要負責職業傷害與職業病的診斷鑑定與治療、疑似職業病通報、職業安全衛生建議、職業病預防宣導、工作環境評估、職業病衛教諮詢等,並協助執行勞工一般及特殊作業健康檢查、特殊作業健康檢查的分級管理、追蹤複查、復工、配工以及員工職場健康促進等事務(資料來源:馬偕醫院)。職業衛生則是探討工作環境與個人健康之間關係的一門科學,不僅關心有無疾病或疼痛存在,更需維護工作環境安全衛生,使工作者能在身體、心理以及社會健康等方面和諧發展。職業衛生護理師以護理自主專業、獨立判斷能力來提供員工職業環境安全衛生相關的健康服務,以及預防職業與環境危害對於人體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亦即藉由健康教育、健康指導、環境衛生、疾病預防、特殊保護以及適當配工等知識技能,來維護工作與人力資源之間的穩定發展(資料來源:陳美滿)。由於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明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者,應聘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以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因此,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與職業衛生護理師在員工協助方案推動扮演著職業健康促進的重要推手。

 

(二)友善連結:

1.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

2.台灣事業單位護理人員學會

3.台灣職業衛生護理學會

4.中華民國工業科技安全衛生協會

5.花蓮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協進會